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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招 生 简 章
天津财经大学是全国五大财经院校之一,是国家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大学。几十年来,为国家培养大批经济管理人才。为了顺应时代要求,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导干部,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经河北省、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天津财经大学决定在石家庄举办企业管理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贸易学、经济法学等专业在职人员研究生同等学历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现代经济理论,并具有较强业务运作能力的管理人才和领导干部。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3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3、学历要求:
A种学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所学专业不限)
B种学员:具有大专及本科同等学历者(原所学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三、学制及课程设置
学制两年,全部课程由天津财经大学选派校内骨干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授课,开设12门课程。
专业 | 课 程 | |
公共课及专业课 | 选 修 课 | |
工商管理学专业 | 管理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战略管理学、外语 | 西方经济学、现代管理学、企业经营学、生产与运作管理、经济法学、现代会计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 |
会计学 专业 | 管理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战略管理学、外语 | 现代会计、经济法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货币银行学、投资分析、理财规划 |
金融学 专业 | 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外语 | 经济法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分析、理财规划 |
保险学 专业 | 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外语 | 保险学、国际保险学、经济法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学、保险经济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精算、社会保障、经营与管理、金融风险管理、经济预测 |
国际贸易学专业 | 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外语 |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营销学、国际保险学、环境与持续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进入WTO后中国经济发展与对策研究、国际商法、跨国公司研究 |
经济法 专业 |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外语 | 经济法学、商法学(含海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 |
注:公共课及专业课均为申请硕士学位统考课程
四、考试方式
参加天津财经大学组织的试题库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还要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五、结业及学位
A种学员:12门课程考试全部通过者,发给《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者,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批准论文答辩合格者,可获得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B种学员:12门课程考试全部通过者,发给《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六、报名手续
1、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5张,小二寸照片2张。
七、录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由天津财经大学录取。
2、学员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八、其他事项
1、费用:两年学费合计9000元,考务费2500元,书费300元,报名费100元,申请学位费用按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规定交纳。
2、报名录取与开学时间: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注册。[FS:PAGE]
3、上课地点: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裕华东路70号,科大主教学楼1107、1109教室)。
4、上课时间:每月利用1—2个双休日集中讲授课程,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
5、报名地址:市内乘2路、6路、10路、106路、29路北方设计院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