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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远程教育石家庄学习中心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是教育部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第一批试点高校。经过百余年的建设与发展,浙江大学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学科齐全、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浙江大学远程教育自1998年开始招生,目前,在全国24个省市设有校外学习中心,已有毕业生16000多人,在读学生四万余人。2006年浙江大学与河北省农业厅农广校合作,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浙江大学远程教育石家庄学习中心(简称石家庄学习中心),现有在读在籍学生200多人。现石家庄学习中心现招收2008年春季新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高中起点本科考生须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专科起点本科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第二本科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者。
二、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还需持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两份),1寸免冠照片六张报名。报名时交纳报名手续费50元、考务费100元(免试者不交)。对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可先以课程进修生身份参加学习。
三、入学方式:考试入学以及免试入学:由浙江大学命题并组织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大纲及模拟试题可从我院网站招生专栏下载。(1)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参加高中起点本科学习;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参加专科起点本科学习。(2)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参加第二本科学习。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原已具有本科学历的学生可免考),毕业鉴定合格,由浙江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证书(注明远程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对达到我校学位标准的学生颁发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参加第二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原已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达到相应标准,可授予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式样见浙大远程教育学院网站。
五、教学及学习模式
远程教育利用卫星网、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教学。采用网上课件教学、课堂视频实时教学、发放教材及光盘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并有网上作业、网上答疑、网上讨论。
六、资格审核
学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格证书及报名资料,学习中心仅负责对其进行收集、备案,特别是对学生已持有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无权承担任何责任。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包括假毕业证书)报名者,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一律按退学处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报名资料在毕业前将经学校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时如发现问题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学生报名时需与学校签订承诺书。